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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219000003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云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日本a片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方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了解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是推动产业融合提升公众出行安全与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有关工作要求,规范我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活动,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促进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分级分类、风险可控、有序推进” 的原则,制定《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47条,分别为:总则、管理机构职责及分工、道路测试与示范主体、人员和车辆、道路测试申请、示范应用申请、示范运营申请、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附则。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驾驶模式、工作原则,以及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测试区(场)的定义。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及分工。建立“省联合工作机制”和“州(市)工作推进组”两级管理架构,明确各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第三方机构辅助工作职能。

第三章 道路测试与示范主体、人员和车辆。规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主体的法人资格、技术保障等资质条件,驾驶人和远程安全员的资质要求,测试车辆的双模式设计、数据记录、网络安全等技术标准。

第四章 道路测试申请。明确要求测试前车辆的实车测试、提交材料要求、审核流程,以及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申领发放规则。鼓励跨州(市)测试互认,降低测试成本。

第五章 示范应用申请。明确示范应用车辆应满足的道路测试要求,明确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和发放规则,规范信息变更流程。

第六章 示范运营申请。明确了示范运营主体和车辆应满足的条件、申请材料、号牌申领和发放规则、信息变更流程,要求示范运营需在相关部门管理下开展示范运营活动。

第七章 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规定测试路段的选择、分级管理及信息公布要求,规范测试行为(如禁止制动试验、测试车辆车身设置醒目标识),明确终止测试活动的情形(如材料造假、号牌过期、发生重大事故等),限制在高风险时段开展测试活动。

第八章 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明确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设定事故报告时限,明确州(市)工作推进组可暂停或终止相关活动,直至经评估认定后恢复资格。

第九章 附则。解释《管理办法》中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设计运行范围和设计运行条件等术语定义。明确本办法于2025年12月4日施,有效期两年。

    相关文档:云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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